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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一级建造师(含增项)合格证书领取时间5月24日起

来源:233网校 2017-01-17 07:34:00
导读:2016海南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5月24日至6月24日,增项证书领取时间5月24日至11月28日。一级建造师取证指导,点击查看>>
2016年一级建造师证书

2017年5月24日至6月24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交材料满40个工作日开始领取证书(如领取时间变动请咨询办理柜台),

证书办理出来后请在三个月内尽快领取。

2016年一建造师增项合格成绩通知单

2017年5月24日开始领取,请考生在2017年5月24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内领取。

一、职称证书办证程序

(一)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证书无需提交办证材料;

(二)会计证书办理,由各会计报名机构(点)上交以下材料统一办理:

1.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

2.2寸近期证件照1张;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需到各会计报名机构(点)领取证书。

(三)其他证书(除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职称会计师证书外)办证程序

1.准考证(尽量提供,方便办理人员查询信息)、身份证复印件;

2.四张近期2寸证件照;

3.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我局网站“下载中心”)一式三份。

二、职称证书领取程序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

(二)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需提供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明委托谁、代领什么证书等字样、签名、标注日期。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

(三)单位集体领取(10本以上)方式:

1.考生单位开具介绍信,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领取证书,介绍信需提供如下信息:前来领证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介绍信加盖本单位公章;

2.介绍信附件需要附上各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3.领证人凭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生应到海南省建设培训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处领取。(咨询电话:66111939、66217166)

三、证书办理日期及领取期限

请留意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职称考试栏目XXXX年度证书办理表。

四、超过办理时限的证书办理程序

考生按职称证书办理程序(本文第一条)进行办理。

五、遗失补证的办理程序

(一) 考生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印制编号作废);

(二) 提交办证材料:四张近期2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我局网站“下载中心”)一式三份;

(三) 因补办证书需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请,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

(四) 考生在接到办理完毕的电话通知后2个月内领取;

(五) 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遗失不补证,只开具成绩证明。具体办理程序:

1.考生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申请原由;个人申请需本人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无单位的考生需加盖本人社区公章;

2.考生在提交申请一周后按领取手续办理。

 以上各项联系方式办理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二楼大厅职称考试处柜台(电话:65339752、653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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