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合肥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非增项)将于5月11日集中发放,相应专业(增项)合格人员现场收取办证材料,现将具体领取证书步骤和方式公布如下:
一、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点击下列链接查询证书领取序号
注意:
窗口号 | 1号窗口 | 2号窗口 |
序号号段 | 1-650 | 651-1294 |
非增项考生按领取序号到所在窗口领取证书(领取时需牢记查询出的领证序号);
因增项考生需交纳相应材料方可办理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非增项考生领证时必须携带的材料如下:
1、非增项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驾驶证等)
2、 如单位代办领取非增项证书必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增项考生办理证书所需材料如下:
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注意:是执业资格证书,不是注册证书)及A4大小复印件(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也就是执业资格证书的前四页),两张二寸照片(将照片粘贴在复印件空白处,并将查到的证书领取序号写在复印件右上角),增项证书领取时间预计在六月。
四、办理地点及工作时间
地点:阜南路19号人才大厦负一楼
时间:5月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合肥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