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一级建造师(全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已从省上办理完毕,请及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一、领证条件:
(1)本人领证: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为领证:持代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翠屏区大碑巷49号)
三、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咨询电话:0831-8247733/8247722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4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