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7年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尽快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由单位统一报名审核的考生,证书应由单位统一领取。)
一级建造师(增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课合格成绩单尚未发放,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一、领证所需材料:
(一)单位统一领取:
1.领证介绍信(附件一);
2.单位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3.填写完备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二、三,贴上一张一寸照片)。
(二)个人领取:
1.考生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他人代领的,需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2.填写完备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二、三,贴上一张一寸照片)。
二、说明:
1.(1)领证地址: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联系电话:3169575。
(2)具体位置指引:华光路潘庄南门路口向南100米路西;
(3)可到达公交车指引:102路、125路职教中心站下车路西;2路、138路广电大厦站下车东南方向500米。
2.领证时间: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18日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