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临沂考区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到我市,现将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考生本人前来领取。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1、合格人员花名册(附件2下载填写打印),请务必填好证书管理号;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提交毕业证书及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如需代领,除以上材料外,经办人需带身份证原件。
三、证书领取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二)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可自行查阅)处理。
四、证书领取时间
即来即领。请考生于证书领取通知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递交办证材料(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五、领取地点和联系方式
1、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新临商银行大楼东临)人才规划大厦二楼考试中心证书管理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39-8609929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