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资格证书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002年(含)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含2002年以后取得的中专学历)的考生,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复审)。
3、《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现场领取),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底色不限)。
5、 他人代领,必须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办理证书时间:
每周一、二,上午8:30— 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B座215室)。
咨询电话:3872302。
锦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