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0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均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我省李梦皓等5206人通过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自行查询本人成绩,对照上述合格标准核查考试通过情况。
请各地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考试成绩公布和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