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8年一级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各位考生:
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将2018年一级建造师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寄发我省,本批次我省资格证书数量较多,我们正在加班加点对证书进行整理、核对。为做好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窗口领取
1.领取时间
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27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在规定时间无法领取。
2.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221路、401路、187路、188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中心车位紧张,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29—89538291。
3.领取流程
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依据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和2)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按照要求填写好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附件3)。
(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link.233.com/18835/website/news_show.aspx?id=2191)。
4.领取要求
(1)由考生本人领取证书。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2)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
(3)考生领取证书时,在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方注明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以便快速领取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前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
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