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我院定于2019年6月3日起发放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二、证书人员:在清远考区报名参加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考后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
三、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发放时间:2019年6月3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五、发证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楼9楼901室。
六、咨询电话:3366674。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