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证通知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证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证通知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证通知
一、快递服务
为方便考生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向考生提供证书快递服务。考生本人可自愿选择快递证书领取方式。
(一)快递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二)快递领证时所需材料
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取快递(增报专业考生袋内装有成绩合格证明一份,考全科考生袋内装有资格证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一份)
(三)快递办理流程
1、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本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顺丰速运证书投递服务专用二维码”,在线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八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递下单申请。
(以上二维码仅供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快递服务使用)
2、选择快递服务的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供准确的寄递信息。为确保证书安全准确寄递,考生在提交收件信息前,务必再次核对地址、手机号等关键信息是否填写准确。
3、快递费用(到付)由考生自行承担。费用标准以顺丰速运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4、考生一般可在快递下单申请后48小时左右关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并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证书寄递物流信息及下载电子发票;如遇周末及节假日,物流时限相应延长。
二、现场领取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暂停现场领取业务,恢复时间将根据本市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徐汇校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预计时间较长,建议快递领取。
三、逾期领证
逾期领证采取快递服务方式,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快递办理流程。
四、监督电话:61969091
官方通知链接:http://link.233.com/19469/xxzsp/ksy/lztz/202006/t20200615_13063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