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后一般在各地报名点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领证方式分为现场领取或申请证书邮寄,考生可携带好个人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手续,具体领证时间及方式以各地人事考试网或人社局网站发布的最新领证通知为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1、个人注册申请
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经人脸识别通过后,申报个人注册申请,并勾选相应承诺条款。
2、企业确认信息
在“中国建造师网”网站,点 击“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按钮 , 通过“企业入”登陆企业账号,确认本企业申报注册人员信息,并勾选企业相应的承诺条款。
3、受理
4、审查
5、公告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内审查完毕。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6、取得注册证书
可前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服务门户“政策发布”栏目或一级建造师网“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入口 ,阅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使用手册》,按照流程查看、下载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可前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服务门户“政策发布”栏目或一级建造师网“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入口 ,阅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使用手册》,按照流程查看、下载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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