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接人社局通知,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合格人员于2014年5月20日前,办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相关手续。
办证时,须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来时合格人员请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二寸照片2张,1张贴在表格贴照片处,另一张贴在表格空白处(表格上方写上联系方式),办理增项的要提供第一次考试执业资格原证书及复印件。
办证地点设在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市场科,联系电话:3049311.
特此通知。
登记表链接:
http://link.233.com/26152/old/jg_info/jg_showdetail.asp?unid=1482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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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