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领取对象
2013年5月31前已递交办证材料至桂林市职改办的合格人员,包括以下类别:二级建造师(第一专业)、会计初级/中级、价格鉴证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质量初级、质量中级、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安装)、造价工程师(土建)、企业法律顾问、招标师、经济师初级/中级、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第一专业)以及卫生各类职称证书等。
二、领取材料
(一)本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他人代领: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手写委托书。
(三)单位领取:单位介绍信,代领人、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领取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四、联系方式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71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1楼专技科(职改办)(原国家安全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773-2831121
桂林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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