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考生:
参加2010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级别为考四科)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即日起至2011年5月26日(节假日、周三、五下午除外)持合格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5楼大厅)考试窗口领取,联系电话:0851-5360013.
注:物业管理师、一级建造师增项和勘察设计基础考试合格证书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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