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注册建造师管理机构:
根据冀职改办字【2014】82号文件通知,河北省2013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除外)已制作完毕,已通知各市勘察设计工程师管理机构领取,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4年6月9日后可根据所在地市勘察设计工程师管理机构通知或直接联系勘察设计工程师管理机构领取,并按冀建执[2011]14号文件《关于做好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放到考生本人手中。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01号 邮编:050051
联系电话:0311-87908205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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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