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须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可以通过登录原焦作市人事局网站下载中心 http://link.233.com/14978/down/hjzgzs.rar下载)。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交纳与准考证同底版(或近期)一寸照片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粘贴在第一张登记表的右上角(证书号和证书管理号可在考务中心查询)。
三、请考试合格人员务必于2010年6月底前将填写完整的并粘贴有照片的《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市人事考务中心(408)房间。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88号 ;咨询电话:3928944
焦作市人事考务中心
201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