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证书的通知
宜昌报名点考生: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证书已到,请从2016年5月5日起持本人身份证和初始全科资格证书原件到宜昌市人事考试院领取资格证书。
注:代领须持考生本人证件(身份证和全科资格证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一、领证时间安排:2016年5月5日开始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领证地址:
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原市劳动局办公楼)339办公室 (市内乘2路车到人社服务大楼下车即到)。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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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书领取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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