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合格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
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3年5月3日—5月17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 11:00 ;下午:13:30 —16:3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3.增项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我中心只发放省直报名点考生执业资格证书,其他各市报名点考生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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