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考生: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明。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合格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
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3年8月19日—8月23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 11:00 ;下午:15:00 —17:3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5室。
3.我中心只发放省直报名点考生增项合格证明,其他各市报名点考生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4.我中心领证联系电话:83750753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3.8.15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