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一级建造师(含一建增项)合格证书的通知
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6月6、7、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届时为避免考生集中领取证书,中心采取县区考生分流领取措施,其中如皋、如东的考生6月6日领取,启东、海门、海安为6月7日,南通市区、通州的考生为6月8日领取。该证书中心不采取邮寄方式,请相关考生根据通知要求自行安排时间前来领取。)
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3楼 E074号窗口 人事考试中心,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逾期不领,证书在保管或流转过程中如有丢失,责任考生自负。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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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书领取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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