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0〕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于2010年3月22日-24日到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二楼6号窗口,电话:85166766)办理资格证书。
胶南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