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部分专业)、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考生:
201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2014年5月 5日- 5月7日。
二、办证地点:开发区考试培训中心(北江支路58号101房间)
三、办证需上交材料:
1、《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2,可直接打印使用,"所在单位意见" 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与准考证同底版( 或相近) 正面免冠照片两张(一寸、二寸各一张,一寸的贴于"登记表"照片处,二寸的背面写上名字,办理证书时用);
3、准考证(无准考证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电子版《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填写后用U盘拷贝,无需打印,复核后U盘予以退还)。
附件:一、2013年度勘察设计行业(部分专业)、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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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