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一级会计、一级建造师(机电、水利水电)、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其他专业)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单位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不对考生个人;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经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交材料到建委人事科,由建委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联系电话:3239861。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交材料到济宁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办理。
二、提交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
2、通过人员准考证(或当时报名时的报名审核表)和身份证原件;
3、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
4、《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会计专业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级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填写)一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打印手写都可。
5、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如准考证同底版照片没有保存,可去照相馆翻拍准考证上的照片。
6、办理会计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单位变更的,办证前须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上的执业地点)。
三、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30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火炬路北首)人事考试中心602房间。电话:2967273
四、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请有关单位考生相互转告。
附件:
1、合格人员名单
4、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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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