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下半年翻译、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增项)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2013年下半年翻译、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增项)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
二、提交材料
(1)办证需提交的材料:1.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所在单位盖章)或《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所在单位盖章)一份、3.两寸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2)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办证材料申报及领取证书时间、地点
办证材料申报及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8月15日(星期五)(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六楼西侧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
电话:0539—860992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的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四、办证须知
下半年翻译证书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建用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下载:http://link.233.com/24222/default/ksyw/show/2014/07/16_266.html
1、介绍信格式
2、专业资格登记表
3、执业资格登记表
4、合格人员名单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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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