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即日起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开始发放。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各单位的考生领证地点: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内,嘉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2、3号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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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