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甘肃省住建厅公布了第二批挂证名单,620人社保核查异常。在今年6月24日,甘肃省公布的第一批挂证名单仅有29人。这两次公布的社保异常人员共计649人。通知摘抄如下: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要求,“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指导监督阶段。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反馈的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我厅分批开展排查。现将620人存在社保核查异常情况,涉嫌存在“挂证”行为予以公示。
注册类别 | 人数 | 问题说明 | |
第一批 | 第二批 | 社保不一致或多家社保 | |
二级建造师 | 14 | 303 | |
一级建造师 | 13 | 226 | |
二级临时建造师 | * | 15 | |
一级临时建造师 | * | 1 | |
监理工程师 | 2 | 42 | |
造价工程师 | * | 29 |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 1 |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 2 |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 1 | |
合计 | 29 | 620 |
另外通知中还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0日前向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逐一说明涉及本单位注册职业资格人员的劳动关系现状,请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于11月25日前将核查结果报送省住建厅建管处。
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中,已经办理注销注册、变更(转出)注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的,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其他人员,请提交以下佐证材料:1.本单位与相关职业资格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本单位过去一年为相关职业资格人员缴纳的社保参保证明(聘用不满一年的,以实际聘用期为准);3. 职业资格人员属于《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所列6种情形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请有关单位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企业注册地住建设主管部门,逾期无故不报送相关材料,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挂证”处理。
新闻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