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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的配合

来源:233网校 2012年1月23日
  二、施工期间的协调配合
  (一)作业技术的协调配合
  1.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输入信号较多地由其他专业工程的装置、设备或器件经传感器提供,如防火门的启闭状态、供电设备的电流电压、给水泵的出口压力等,这些信号都要变换成标准信号。于是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线缆与其他专业的传感器间就有一个接口存在,两者必须协调好,明确分工接口接通的作业,交代接线位置和接线标识,避免遗漏和失误错位。
  2.建筑智能化工程向其他专业工程的装置、设备或器件输出控制信号的线缆连接也要做好分工和交代,要确保控制信号的控制意向与被控制对象的动作方向一致性,例如发生火灾时,消防报警系统发出的控制信号是启动防排烟工程,要求增压风机运转而不是停止,如信号线接反,增压风机保持停运状态,说明控制和动作出现了不一致,必须予以纠正。
  (, 二)施工临时设施使用的协调配合
  在同一作业场所,除临时仓库外,不可能各专业施工都备有各自的施工临时设施,如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电点用水点等,这就要求相互间要按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调度使用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对临时用电点用水点的设立和拆除要坚持自第一个专业施工开始设立至最后一个专业施工结束拆除的原则,用电点用水点的容量或能力应满足各专业间搭接施工的需要。
  (三)施工作业面交接的协调配合
  施工作业位置称为作业面,同一作业面会按作业性质不同在不同时间由各个专业进行施工,于是存在不同专业对同一作业面进行按工序安排的交接现象。作业面交接的协调配合重点在于交接方作业形成的工程实体不能妨碍被交接方的施工作业,而被交接方的施工作业要对交接方已形成的工程实体进行有效保护,这样的协调配合才能认为是有成效的。
  (四)施工作业安全的协调配合
  施工作业安全协调配合,除了各专业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在顾及本专业作业安全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专业作业人员的安全外,关键在与其他专业的施工要注意对已就位的价格较昂贵的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计算机、各类控制设备、元器件和线缆进行保护,防止作业时发生损坏或保护不当发生丢失现象。因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高峰处于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建造的后期,且有动火作业的需要,所以施工中防火安全会显得十分至关重要,不注意防火安全导致诱发火灾,会将其他专业施工已绝大部分形成的工程实体毁于一旦。
  (五)形成施工技术记录的协调配合
  施工技术记录由安装技术记录和质量验收记录两大部分为主构成,由于建筑智能化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尤其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的关联密切,往往同一对象会反映在不同专业的施工技术记录中。为使形成的记录描述对象专一,不产生歧义或误解,很有必要在形成记录时,各专业要统一被描述对象的名称、规格、型号、表示安装位置的位号、动作方向的符号等。考虑到各专业构图的习惯不同,至少在保留原图标注的前提下,做到各专业记录对同一描述对象能互相印证。
  三、调试验收阶段的协调配合
  (一)调试阶段的协调配合
  调试阶段的协调配合是指建筑智能化工程在系统调试时要与相关的专业工程进行协调配合,而其自行的单体调试和系统检查基本不涉及其他专业工程。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调试计划,明确工作的起点和流向。
  2.组建统一指挥、联合参加的调试工作班子,按计划安排实施调试作业。
  3.编制指导调试工作的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联合向参与调试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预测调试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针对意外事件编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中的应急措施传达至有关责任方或责任人。
  5.需要时,编写调试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同时向全体参加调试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按照分工,协调好外部网络的引人时机。
  (二)验收阶段的协调配合
  验收是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工程移交至用户开通使用。验收阶段的协调配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准备
  (1)参加各专业组成的迎接验收的工作班子。
  (2)。做好本专业工程的自检工作,必要时相邀有关专业验证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控制功能。
  (3)整理好验收中需查证的资料,并与相关专业口径一致。
  2.验收
  验收中需做报考测试或模拟动作的部分,如涉及有关专业的装置、设备或器件,应与有关专业一起进行操作示范。
  3.整改
  如工程验收中发现工程实体有缺陷必须整改,且与其他专业工程直接相关,则应与其他专业一起进行整改消除缺陷,直至用户满意验收合格为止。
  四、系统的调试
  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手段的特点之一,就是要进行报考调试。
  报考调试的特征是对系统给予预期的报考输人量后,能否获得系统的相应预期报考输出量进行鉴别,如符合预期规定,则被调试系统的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可以投入使用。
  目前建筑智能化工程进行调试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
  系统集成调试检测的实施要在建筑智能化工程所含各个系统调试检测完成;并经系统集成完成,调试是在系统集成时进行的。
  而检测建议在系统集成运行后1个月进行,以求稳定可信。
  系统集成调试检测的内容包括接口检测、软件检测、系统功能及性能检测、安全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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