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题库试题】 【2014-2020年真题下载】 【备考资料免费下载】【下载APP免费刷题】
2021年一建《机电工程》考点:施工用电的安全规定【进入章节练习】
(一)施工单位安全用电行为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2.不得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3.不得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
4.不得擅自使用已办理暂停使用和被查封的电力设备。
施工单位不允许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也不允许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
5.不得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操作供电企业在用户的受电设备。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施工单位受电设备。
6.不得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施工单位不允许擅自引入外来电源,不允许擅自将现有电源供出,不允许擅自将自备电源并网。
(二)施工单位安全用电事故报告规定
施工过程中对于出现人身触电死亡;导致电力系统停电;专线掉闸或全厂停电;电气火灾;重要或大型电气设备损坏、停电期间向电力系统倒送电等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
(三)中止施工单位用电的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或事后报告就可中止供电:
1.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者;
2.受电装置经检查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者;
3.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者;
4.私自向外转供电力者;
5.违反安全用电、计划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者;
6.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