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施工时,必须先开挖出相应的空间,然后方可在此空间内进行修筑衬砌,其开挖空间的施工方法由于各类工程的场地、环境、水文、地质等条件的不同,其施工方法各异,总体而言可分为明挖法和暗挖法。具体而言,有大开挖基坑、地下连续墙、沉井、逆作法、盾构法、顶管法、沉管法、箱涵等多种工法 采用何种开挖方法则应以地质、地形及环境条件埋置深度为主要依据,尤其是埋置深度对其开挖施工方法有决定性的影响。埋置较浅的工程,施工时可先从地面挖基坑或堑燎,经 修筑衬砌之后再回填,即明挖法。敞口明挖、盖挖法地下连续墙等均属明挖法施工范畴。当埋置深度超过一定限度后,明挖法施工则不再适用,则应采用暗挖法施工,暗挖法顾名思义。即不挖开地面,而是采用在地下挖洞的方法进行施工。常见的盾构法、顶管法均届暗挖法施工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