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420141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考点1:合同价款的调整
(1)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可以归结为价格、数量以及事件三种。
(2)在分析合同价款调整因素时,并非这些因素只要发生变化就必须调整合同价款,需要对上述要素进行进一步的约定。
(3)在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通常钢筋价格超过基准价的5%(或者6%、8%、10%等)以上时予以调整,则5%以内的价格变动是不调整合同价格的。
(4)影响合同调整因素需要结合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或者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后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考点2.程变更价款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4)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由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5)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①当P0 ②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 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1——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6)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7)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工程量偏差超过15%,应调整合同单价。调整的原则为: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8)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热点关注:2015年各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 233网校考后公布考试真题及答案 备考资料:2015年一建每日一练 章节习题 历年真题 最新模拟试卷 高频考点速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