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装饰装修基本构造要求
1.装饰装修设计要求
1)装修设计的规定
(1)室内外装修不应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安全性。当既有建筑改造时,应进行可靠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要求
(1)不得减少共用部分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增加疏散距离。
(2)不得占用或拆改共用部分的门厅、走廊和楼梯间。
(3)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降低安全疏散能力。
(4)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分配电箱、弱电设备箱、给水排水、暖通、燃气管道等设施位置和规格。
(5)不得拆除室内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且更换的防护设施不得降低安全防护的要求。
(6)不得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材料,宜采用绿色环保的材料。
(7)不得封堵、扩大、缩小外墙窗户或增加外墙窗户、洞口。
(8)不应降低建筑设计对住宅光环境、声环境、热环境和空气环境的质量要求。
3.吊顶装修构造
(3)龙骨在短向跨度上应根据材质适当起拱。
(4)大面积吊顶或在吊顶应力集中处应设置分缝,留缝处龙骨和面层均应断开,以防止吊顶开裂。
(5)石膏板等面层抹灰类吊顶,板缝须进行防开裂处理。
(6)为解决振动传声问题,应在吊杆与结构连接之间、四周墙之间设置弹性阻尼材料,减少或隔绝振动传声。
(8) 吊顶材料和构造设计,应考虑防火、防潮、防水处理。
4.墙体装修构造
1)外墙装饰构造设计
(2)外墙饰面砖粘贴应设置伸缩缝。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6m, 宽度宜为20mm。 伸缩缝应采用耐候密封胶嵌缝。
5)涂饰工程
(4)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5.地面装修构造(由面层、结合层和基层组成)
面层 | 整体面层 | 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防油渗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等 |
板块面层 | 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面层)、 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 、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等 | |
木竹面层 | 实木地板面层 (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 (条材、块材面层)、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 )、 竹地板面层等 |
基层 | 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