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钢结构构造
(1)受力和构造焊缝可采用:对接焊缝、角接焊缝、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塞焊焊缝、槽焊焊缝。
• 重要连接或有等强要求的对接焊缝:应为熔透焊缝
• 较厚板件或无需焊透时:可采用部分熔透焊缝。
(2)在次要构件或次要焊接连接中,可采用断续角焊缝。
• 腐蚀环境中不宜采用断续角焊缝。
(3)螺栓(铆钉)连接宜采用紧凑布置,其连接中心宜与被连接构件截面的重心相一致。
(4)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构件的螺栓连接规定要求:
①抗剪连接时应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
②普通螺栓受拉连接应采用双螺帽或其他能防止螺帽松动的有效措施。
(5)当型钢构件拼接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拼接件宜采用钢板。
(6)梁柱连接节点可采用栓焊混合连接、螺栓连接、焊接连接、端板连接、顶底角钢连接等构造。
(7)铸钢节点适用于几何形式复杂、杆件汇交密集、受力集中的部位。铸钢节点与相邻构件可采取焊接、螺纹或销轴等连接方式。
(12)构件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时,其高强度螺栓连接处的涂层厚度不应小于相邻构件的涂料厚度。
(13)钢结构防腐蚀可选择以下防腐蚀方案:
①防腐蚀涂料;
②各种工艺形成的锌、铝等金属保护层;
③阴极保护措施;
④耐候钢。
(14)对处于严重腐蚀的使用环境且仅靠涂装难以有效保护的主要承重钢结构构件,宜采用耐候钢或外包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