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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150熟悉保险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20日
1Z301150  熟悉保险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12301151  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例题: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  )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A.自然灾害    B.不可抗力    C.蓄意破坏
   D.意外事故    E.责任事故
答案:AD。
   (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
   ●  业主;
   ●  总承包商;
   ●  分包商;
   ●  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
   ●  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例题: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  )。
   A.业主   B.保险人   C.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  D.贷款银行  E.分包商
答案:ACDE。
   (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1)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  工业厂房、电站;
   ●  公路、铁路、飞机场;
   ●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例题: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
A. 排灌工程    B.铁路    C.医院    D.剧院    E.养殖计划
答案:ABCD。
   2)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内容
    ●  工程本身  工程本身是指由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为履行合同而实施的全部工程。包括:预备工程,如土方、水准测量¨临时工程,如引水、保护堤;全部存放于工地,为施工所必需的材料。
   ●  施工用设施和设备  施工用设施和设备包括活动房、存料库、配料棚、搅拌站、脚手架,水电供应及其他类似设施。
   ●  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包括大型陆上运输和施工机械、吊车及不能在公路上行驶的工地用车辆。不管这些机具属承包商所有还是其租赁物资。
   ●  场地清理费  这是指在发生灾害事故后场地上产生了大量的残砾,为清理工地现场而必须支付的一笔费用。
   ●  第三者责任  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予除外(属于意外伤害保险)。
   ●  工地内现有的建筑物  这是指不在承保的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人或承包人所有的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或财产。
   ●  由被保险人看管或监护的停放于工地的财产。
例题: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内容不包括(  )。
   A.临时工程,如引水、保护堤
   B.脚手架
   C.租赁物资
   D.被保险人严重失职造成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答案:D。
   3)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危险与损害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与损害涉及面很广,凡保险单中列举的除外情况之外的一切事故损失全在保险范围内,尤其是下述原因造成的损失:
   ●  火灾、爆炸、雷击、飞机坠毁及灭火或其他救助所造成的损失;
   ●  海啸、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  一般性盗窃和抢劫;
   ●  由于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或无能力等导致的施工拙劣而造成的损失;
   ●  其他意外事件。
   建筑材料在工地范围内的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和破坏,以及施工设备和机具在装卸时发生的损失等亦可纳入工程险的承保范围。
例题: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与损害涉及面很广,凡保险单中列举的除外情况之外的一切事故损失全在保险范围内,尤其是下述原因造成的损失(  )。
   A.飞机坠毁
   B.一般性盗窃和抢劫
   C.由于工人、技术人员恶意行为或无能力等导致的施工拙劣而造成的损失
   D.施工设备和机具在装卸时发生的损失
   E.战争
答案:ABCD。
   (3)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
   按照国际惯例,属于除外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
   1)由于军事行动、战争或其他类似事件,以及罢工、骚动、民众运动或当局命令停工等情况造成的损失(有些国家规定投保罢工骚乱险);
   2)因被保险人的严重失职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
   3)因原子核裂变而造成的损失;
   4)由于合同罚款及其他非实质性损失;
   5)因施工机具本身原因即无外界原因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但因这些损失而导致的建筑事故则不属除外情况);
   6)因设计错误(结构缺陷)而造成的损失;
   7)因纠正或修复工程差错(例如因使用有缺陷或非标准材料而导致的差错)而增加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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