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40~1Z301041
1Z301040建筑法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筑法》共包括八十五条,分别从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lZ30104l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一、施工许可制度的概念
施工许可制度,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前,依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制度。
二、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一系列前提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其中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当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其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之前,必须先取得该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前,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需要先期进行拆迁的建筑工程,其拆迁工作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能否顺利进行。在建筑工程开始施工时,拆迁的进度必须符合工程开工的要求,这是保证该建筑工程正常施工的基本条件。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建设单位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4条进一步规定,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1)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
(2)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
(3)肢解发包工程;
(4)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按照设计深度不同,设计文件可以分为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对以上几类设计文件的要求分别是:
(1)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0条第l款也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第42条第l款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4条进一步具体规定为:
(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工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2)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