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学习笔记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内容解析(36)

来源:233网校 2009年7月24日

  [重点解析]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知识点,历次考试都有涉及,必须高度重视。主要掌握:
  1.要理解投标保证金的作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比例需要掌握。
  3.这句话需要掌握: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之所以有此要求,  目的就在于防止招标人在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时候,投标保证金(例如以保函形式提供的)已经失效。
  (三)投标文件的提吏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8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点解析]
  第28条不难理解,但是却经常出现在试题中。掌握两点:来源:考
  1.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采集者退散
  (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0条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重点解析]
  上面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开标之后就不能改标书了。因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就是开标时间。

考试大相关新闻: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内容解析(37)

把一级建造师设为首页,尽情收藏你的好资料!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大一级建造师网校  一级建造师免费题库  一级建造师论坛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一级建造师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