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学习笔记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来源:233网校 2010年2月2日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重点解析]
  1.前面学习过的有效合同的四个条件有哪些?我们回忆一下:采集者退散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2.当所签订的合同不完全符合这些条件的时候,就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这样的合同可能有三个结果:
  (1)是被撤销,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2)是被变更,合同的内容趋于合理。
  (3)是不变,也就是当事人不去申请变更或者撤销,愿意按照原合同履行,则原合同有效。

   考试大网校2010年一级建造师课程火热招生中!!!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大一级建造师站  一级建造师免费题库  一级建造师论坛

相关阅读
精品课程

正在播放:一级建造师考点解读

难度: 试听完整版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