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回顾】
【2009年度考试真题】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中不包括()。
A.恢复原状
B.消除危险
C.赔礼道歉
D.没收财产
【答案】D本题考核的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2007年度考试真题】
甲施工单位在承接乙建设单位发包的某工程后,将一分项工程分包给了刘某,刘某又雇佣了其他人员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一名雇员李某被钢筋戳伤右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某的损失应由()承担。
A.甲
B.乙
C.甲和刘某
D.甲和乙
【答案】C甲施工单位和刘某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