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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考点速记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来源:233网校 2015年8月16日
导读: 独家提供最精华的高频考点知识,帮助考友迅速记忆。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速记汇总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
  (2)劳动者单方法定解除: a.辞职――提前30天通知解除――试用期内要提前3天通知
  b.单位违法――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缴社保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无效合同(欺诈等)
  (3)单位单方法定解除:a.随时解除―― 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兼职,给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劳动者欺诈签订的无效合同
  b.预告解除――提前30天通知或多给1个月工资立即解除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安排的工作
  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或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c.裁员
  (4)不得解除: 职业病、工伤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
  女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连续工作15年 + 距退休不足5年
  2、劳动合同终止: 退休
  期满
  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死亡
  破产、吊销执照等倒闭
  3、经济补偿金――正常解除――N―― 不补偿的情形――开除、辞职、人死、退休、期满(维持或提高除外)
  违法解除――劳动者可选择――继续履行或2N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
  N――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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