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在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由3-9人组成,设主任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
人民调解的效力,相当于当事人签订了一个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另一方可起诉
【重点难点】人民调解的效力与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调解在进行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