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1Z307050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核心考点一、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 |
基础设施工程 | 合理使用年限 |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 | |
房屋建筑的主体结构工程 | |
屋面防水工程 | 5年 |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 |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 |
供热与供冷系统 | 2个采暖期、供冷期 |
电气管线 | 2年 |
给排水管道 | |
设备安装 | |
装修工程 | |
建设工程保修期的起始日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
核心考点二、缺陷责任期的确定
项目 | 内容 | |
缺陷的概念 | 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 |
缺陷责任期 | 一般为1 年,最长不超过2 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
起算日期 | 1)一般情况 | 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 | 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 |
3)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 | 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人缺陷责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