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1Z308020 民事诉讼制度
核心考点一、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 | 根据争议金额的大小(不是合同额大小)决定审级 | |
地域管辖 | 一般管辖 | 被告住所地(原告就被告) |
协议管辖 | 仅适用于合同、财产纠纷 | |
专属管辖 | 不动产(含施工合同纠纷)、港口、继承纠纷 | |
级别管辖 | 根据争议金额的大小(不是合同额大小)决定审级 | |
移送管辖 | 法院都不愿受理,只能移送一次 | |
指定管辖 | 法院都想管辖,报请共同上级指定 | |
管辖权转移 | 法院将本应由其审理的案件,移交其下一级或提请其上一级法院进行审理 |
核心考点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种类 | 事项 | 时效期间 | 诉讼时效起算 |
普通诉讼时效 | / | 3年 |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特殊诉讼时效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 4年 | |
技术进出口合同 | |||
海上货物运输 | 1年 | ||
不适用诉讼时效 | 存款本金及利息、国债债券、出资 | - |
核心考点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核心考点四、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