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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3分!一建《法规》工程纠纷和法律解决途径考点15句

作者:233网校 2020-06-11 16:56:00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全书共包含8章37节内容,对基本法律知识、施工许可、承发包、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环保和节约能源及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进行编写与阐述。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科目中的关键考点历年考题重复率较高。本篇以233网校陈印老师授课中强调的重要考点为基础,结合历年真题考核特点,归纳编写了必背考点系列,帮助考生们更好地复习。本文为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必背考点系列,这个章节历年考题分值在18分左右,考题难度较大,在复习的时候,需做到理解与记忆并重。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18分)

第一节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1、建设工程纠纷分为:民事纠纷(民~民)和行政纠纷(民~官)。

2、易引发行政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


/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3、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4种: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4、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调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

6、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或纠纷发生达成的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7、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可以仲裁。

8、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受《仲裁法》的调整,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9、仲裁的基本特点:

(1)自愿性

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是否将纠纷提交仲裁,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仲裁员的选择,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2)专业性

(3)独立性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有独立性。

(4)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5)快捷性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6)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仲裁裁决可以在其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10、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11、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

12、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仲裁,则调解和仲裁将不会发生。但民事诉讼只要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都会发生。


/3/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3、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4、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

15、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办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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