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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8分!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考点21个

作者:233网校 2020-08-10 16:01:00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科目历年考题重复率高,题型为客观题,针对这些特点,233网校采用将历年试题与考试用书相结合的方式,对一建《工程法规》考点精华进行重点摘录、整理,对考试用书的核心知识点进行提炼,整理编写了一建《工程法规》关键考点总结系列,方便考生们复习背诵之用。本文为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21个考点总结,本章历年分值在8分左右。推荐添加收藏,多看多背~

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2、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①抢修、抢险和②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③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

5、拆除或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的防治:①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②围挡高度:主要路段2.5m一般路段1.8m。③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④土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⑤鼓励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7、施工现场水污染的防治:①工程开工建设单位应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②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③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④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领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

8、一般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固体废物移出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省的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9、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①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②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污染环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③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等。

10、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40%碎石、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再利用率达到50%

11、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12:节材:应就地取材,尽量减少远距离运输,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材用量占建材总重量的70%以上。

13、节水:(1)提高用水效率:①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使用自来水;②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③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④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应分别计量用水量。在签订不同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⑤对混凝土搅拌站点等用水集中区域进行专项计量考核。施工现场建立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利用系统。(2)非传统水源利用。(3)安全用水。

14、节能: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15、节地:(1)临时用地指标: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2)临时用地保护:①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②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废地,少占农田和耕地。③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  

16、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17、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和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 ②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门窗、照明设备等。③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材料等。

18、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全国重点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

19、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省政府批准,由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20、在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规定:①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③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政府批准,批准前应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2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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