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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干货!一建《法规》第二章时间数字型考点导图速记!

作者:233网校-正思齐 2020-12-29 16:50:00
导读:一级建造师《法规》科目中,有大量时间、数字型考点,记忆难度较大,在复习时,可把它们归纳汇总在一起,对比记忆,效果会更好!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题型为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其中填空型选择题在历年真题中经常对有关于数字以及时间类的考点进行命题考核,该部分属于较简单的一类,其分数是比较容易拿的。但是,如果遗漏没有看到相关知识点,也是容易失分的,再则对数字的考核,没什么逻辑推理可言,通常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便于考生记忆,233网校对法规科目中相较而言重要的时间数字型考点,依据考试用书的排版顺序,按章节进行提炼汇编。

以下是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时间数字型考点干货笔记。

1、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消防法》规定,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

(1)符合条件的申请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2)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

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

(3)不符合条件的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5、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6、申请人(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8、对有“挂证”等违规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清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9、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

10、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思维导图速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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