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分类”及“合同的要约与承诺”考点学霸笔记
一、建设工程合同制度重点内容
(1)欠款垫资
(2)无效合同
(3)合同解除
(4)违约责任
二、“合同的分类”及“合同的要约与承诺”考点全解
考点一、合同的分类
分类 | 区分 |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 法规有无规定名称。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应当直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建设工程合同等。 |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 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给付义务。 双务合同: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 |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2016】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 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 要式合同:必须采取特定形式,如建设工程合同。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有偿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等。 无偿合同,如赠与合同。 |
主合同与从合同 |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依附于主合同方能存在的合同为从合同。 主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 从合同:如履约保证合同。 |
考点二、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1、要约
要约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 |
法律效力 |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投标文件,自到达招标人时起生效。 |
要约撤回 | 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撤销 【2017】
| 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2、承诺
方式 |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这里的行为通常是履行行为,如预付价款、工地上开始工作等。 |
生效 |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2019】 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内容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
考点三、事实合同
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015】
三、历年试题实战演练
习题1:【2016】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保管合同
B.运输合同
C.租赁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
习题2:【2017】2017年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商发出采购单购买一批钢材。要求乙在3月5日前承诺。3月1日,乙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甲再次发函至乙取消本次采购。乙收到两份函件后,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示同意履行3月1日的采购单。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3月2日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B.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C.甲的要约已经撤销
D.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
233网校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习题3:【2019】某施工企业向某建筑材料供应商发出购买建筑材料的要约,该建筑材料供应商在承诺有效期内对该,要约做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 建筑材料供应商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企业时
B. 施工企业发出订购建筑材料的要约时
C. 建筑材料供应商发出答复文件时
D. 施工企业订购建筑材料的要约到达建筑材料供应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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