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数字考点汇总
数字类型 | 考点 |
数字“1”考点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将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5)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数字“2”考点 | (1)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4)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
数字“3”考点 | (1)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文件申请提前3日,招标文件15日)。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6)法定解除合同:符合法定条件时,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长期3个月。 (7)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9)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为: (1)基本信息长期公开; (2)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3年; (3)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具体公开期限由不良信用信息的认定部门确定。 (9)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10)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1)银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银行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数字“5”考点 | (1)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4)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
数字“6”考点 | (1)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2)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4)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数字“10”考点 | (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
数字“15”考点 | (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期间的; 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④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4)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数字“20”考点 |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
其他数字考点 | (1)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标准,缺一不可) 范围:①大型基建、公用事业项目等。 ②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部分使用国有资金中的“部分”指的是:使用预算资金200万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③使用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标准:①施工≥400万元。②重要材料设备采购≥200万。③勘察、设计、监理≥100万。 (2)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毎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抢修抢险及紧急情况,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3)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4)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①一般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②经期: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③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④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⑤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⑥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①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③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2021年一建备考方案】
1、教材与讲义--选择备考资料 | |
2、讲师大咖指导,学习事半功倍 | |
3、题海战术,巩固考点 | |
4、坚持到底,必有所获 | 【学习群】考点打卡 |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sunpeiyu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