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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二、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三、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四、真题回顾
【2021年真题】关于建设工程债的说法,说法正确的是()。
A.设计合同债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B.在材料设备买卖合同中,取得材料设备的债权人只能是施工企业
C.在施工合同中,对于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企业是债权人,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D.在施工合同中,对于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
在材料设备买卖合同中,取得材料设备的债权人可以是施工企业也可以是建设单位,选项B错误
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则相反。选项C、D错误。
【2021年真题】某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该种债的产生依据是()。
A.合同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侵权
【2021年真题】根据《民法典》,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不得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的情形有()。
A.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
B.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尚存在的
C.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D.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E.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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