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建考试已圆满结束,《工程法规》这一科目,虽然考试难度有所增大,覆盖面增大,综合性比较强,但总体来说,考点还算常规,重者恒重,核心考点考核占比还是较大,所以真题考点对于往后考试的参考价值依然很大!其中,第五章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考察了10个单选题和3个多选题,分值占比16分,下面一起来看看2024年一建《工程法规》第五章真题考点总结吧~
真题考点一:违约责任的种类
违约责任的5种类:
(1)继续履行:
A.履行非金钱债务,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
a法律上感事实上不能履行;
b.债务的标的不适王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c.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B.违约方解除:
有前述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法院或仲裁可根据当事人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2)采职补救措施:
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3)赔偿损失:
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定金≠订金:
真题考点二: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有撤销权的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①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③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④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2)撤销权的行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①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②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③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④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真题考点三:建设工程工期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①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②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③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④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⑤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2)工期顺延
①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
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③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 、窝工等损失
(3)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①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②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③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真题考点四:建设工程质量
(1)施工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2)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3)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①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②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③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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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施工企业向乙水泥厂采购水泥,合同约定总价款300万元,甲按约定向乙支付了定金70万元。后因乙供应的水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导致该合同解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的最高金额为( )
A. 130万元
B. 140万元
C. 120万元
D. 70 万元
2、根据《民法典》,下列合同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
A.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B.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
C.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合同
D. 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关于施工合同工期顺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发包人没有按照承包人的通知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
B. 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申请过工期顺延,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C.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不计入顺延工期期间
D. 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视为工期不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工期仍不可顺延
当事人约定顺延工期应当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签证等方式确认,承包人虽未取得工期顺延的确认,但能够证明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或者监理人申请过工期顺延且顺延事由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以此为由主张工期顺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选项错误。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C选项错误。
当事人约定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的,按照约定处理,但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后同意工期顺延或者承包人提出合理抗辩的除外。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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