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教材厚重,内容繁多,复习难度大。233网校采用将历年试题与考试用书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点精华进行重点摘录、整理,对考试用书的核心知识点进行提炼,整理编写了一建《水利实务》关键考点总结,方便考生们复习背诵之用。本文为“第二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第三章相关法规”考点汇总,因内容较多,将其分为上、下两个篇章发布,推荐收藏背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法规考点汇总 下
35、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
36、事故调查管理权限
37、质量事故处理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四不放过)
38、四个责任制:从业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制;从业单位领导人责任制;从业人员责任制;质量终身责任制。
39、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形式: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
40、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1)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2)施工组织方案。
(3)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4)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及时收回证书并重新考核:
(1)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42、三级安全教育:公司教育、项目部(工段、区、队)教育、班组教育。
43、建设监理单位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44、隐患信息报告包括4类信息:隐患基本信息、整改方案信息、整改进展信息、整改完成情况信息。
45、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46、风险处置方法应用原则
47、文明工地创建标准:
(1)体制机制健全
(2)质量管理到位
(3)安全施工到位
(4)环境和谐有序
(5)文明风尚良好
(6)创建措施有力
48、文明工地实行届期制,每两年通报一次。凡满足文明工地标准且满足3个申报条件的水利建设工地,可自愿申报:①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半年以上;②工程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应达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的20%及以上,或在主体工程完工一年以内;③工程进度满足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49、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满分为100分。
50、设计单位推荐材料、设备时应遵循“定型不定厂”的原则,不得指定供货厂家或产品。
51、施工单位三级检查制度:班组初检、作业队复检、项目部终检
52、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53、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资料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工程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54、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单元工程以及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55、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6、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57、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58、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杏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
(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
59、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60、法人验收后,质量评定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不得组织下一阶段验收。
6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2)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
(3)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
(4)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5)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不可能完成);
(6)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
(7)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8)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62、阶段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已完工程的形象面貌和工程质量。
(2)检查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
(3)检查后续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4)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
(5)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6)鉴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
(7)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63、工程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有: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情况;
(2)质量保修的范围和内容;
(3)质量保修期;
(4)质量保修责任;
(5)质量保修费用;
(6)其他。
64、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应向施工单位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
6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专项验收主要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以及工程移民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
66、档案验收结果分为3个等级: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的为合格;达不到70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归档”项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
67、水电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条件包括:
(1)已按规定完成各专项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并有同意通过验收的明确书面结论意见。
(2)遗留的未能同步验收的特殊单项工程不致对工程和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并已制订该特殊单项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计划。
(3)已妥善处理竣工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
(4)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68、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其他机械费计算基数:
69、水电工程设计概算项目划分为枢纽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独立费用三部分。
70、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四项。
7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而预留的金额,一般可为分类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合价的5%。暂估价:在工程招标阶段已经确定的、但又无法准确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项目。
72、下列情形可以将投标报价高报:
(1)施工条件差的工程。
(2)专业要求高且公司有专长的技术密集型工程。
(3)合同估算价低自己不愿做、又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
(4)风险较大的特殊的工程。
(5)工期要求急的工程。
(6)投标竞争对手少的工程。
(7)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
73、下列情形可以将投标报价低报:
(1)施工条件好、工作简单、工程量大的工程。
(2)有策略开拓某一地区市场。
(3)在某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等无工地转移时。
(4)本公司在待发包工程附近有项目,而本项目又可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
(5)投标竞争对手多的工程。
(6)工期宽松工程。
(7)支付条件好的工程。
74、总监理工程师职责20条(主持、签发、审核、审批)和监理工程师职责18条(参与、协助、预审、核查)。
75、监理机构可釆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1、5、3,土多石少)
76、工程变更指令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常规工程变更。
77、移民安置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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