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围堰稳定及堰顶高程
1)土石围堰边坡稳定安全系数
围堰级别 | 计算方法 | |
瑞典圆弧法 | 简化毕肖普法 | |
3级 | ≥1.20 | ≥1.30 |
4级、5级 | ≥1.05 | ≥1.15 |
2)不过水围堰堰顶高程和堰顶安全加高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堰顶高程应不低于设计洪水的静水位与波浪高度及堰顶安全加高值之和,其堰顶安全加高应不低于下表的规定值。
围堰型式 | 围堰级别 | |
3 | 4~5 | |
土石围堰 | 0.7 | 0.5 |
混凝土围堰、浆砌石围堰 | 0.4 | 0.3 |
(2)土石围堰防渗体顶部在设计洪水静水位以上的加高值:斜墙式防渗体为0.8~0.6m;心墙式防渗体为0.6~0.3m。
【例题】某4级均质土石围堰,设计洪水的静水位22.3m,波浪爬高1.2m,则该围堰顶高程最小为( )m。
A.23.5
B.24.0
C.24.5
D.25.0